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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重要标志。由于受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影响,林业长期以来游离于市场经济以外,品牌几乎与之无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林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品牌问题已引起林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品牌林产品逐步排斥非品牌的林产品,林产品的竞争从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品牌竞争,品牌经营已是全球化林业经营的主要方式。为适应、引领世界林业经济发展的趋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整合特色林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的要求。针对林产品品牌战略,详细提出了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这些举措为林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了政策保证和动力支持。
一、林产品品牌的内涵与本质特征分析 林产品品牌,就是林产品生产经营者整合当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等,以产品为载体,以商标为所有,以消费者为中心,用于体现其产品及服务的独特性,借以创造价值、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各种先进要素的组合。它跟所有品牌一样,包括外部标记、品牌识别、品牌联想、品牌形象等内容。 林产品品牌特征:林产品品牌是特定林产品的标志,具有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底蕴特征、自然生态、绿色时尚等特征。林产品品牌除具有一般商品品牌的共性外,还具有特殊性:一是林产品品牌形象的特殊性。林产品除了具有自创性的品牌形象外,还包括国家认证的标志,如: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有机食品等称号,地理标志等共有品牌。二是林产品品牌拥有主体的特殊性。林产品品牌拥有主体除了企业形式的林业生产组织外,还包括集体拥有的集体品牌、地域品牌、证明品牌等。三是自然环境的依附性。如旬阳狮头柑、旬阳绿壳鸡蛋、旬阳磨盘柿子等都离不开本地的自然气候和土壤条件。 二、旬阳林产品品牌建设优势 (一)特色林业优势明显 特色林业是指具有独特的资源条件、明显的区域特征、特殊的产品品质和特定的消费市场的林业产业。我县光、热、水、土资源丰富,物种资源多样,如狮头柑、樱桃、核桃、板栗、油桐、蚕桑等特色林产品品质好、产量高、市场潜力大。近年来.凭借独特的资源和经济优势,积极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林果名优产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重点,以产业促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已形成多种具有规模优势地位的产品和产业。如狮头柑、油桐、蚕桑等特色林业产业均有一定优势地位。 (二)劳动力成本优势 由于林业产业开发层次较低,结构单一,二、三产业发展薄弱,由此造成的较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较低的农业劳动力人均林业总产值所构成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是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特色林产品生产及其产后储运和加工的有力保证。 三、旬阳打造林产品品牌的对策 发展品牌林产品的总体思路是:以丰富的特殊林业资源为基础,以无公害、绿色林产品为发展方向,以林业产业化为拉动力,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林业技术有机结合,实现旬阳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增强品牌意识 观念引导行动,行动决定未来。品牌不仅是林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更是市场经济的引领者。林产品品牌建设是现代林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重要手段和经营方式,是提高林产品市场占有率、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途径。我县地处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要实现林业率先突破发展,增强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及林产品生产经营者都要不断更新理念,树立品牌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林产品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政府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是持续稳定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保证。 (二)充分发挥县域特色林业基地优势,打造强势林产品品牌 资源比较优势是林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内在决定因素,尤其是从长远发展看,只有具有资源比较优势的林产品,才会具备较为稳定的竞争力。 我县气候、土壤类型差异较大,林产品品种极为丰富,为创建独具特色的林产品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狮头柑、油桐、蚕桑等为主的特色林果生产基地。为此,我们应充分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立足已形成的特色林果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名牌林产品。
(三)以科技创新为突破,走科技创牌路子 品牌的生命与活力来源于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创新,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只有不断加大林业科学技术的投入,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特色林产品品牌的创建,需要围绕市场需求,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全方位地进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林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科技创新。围绕产后的保鲜、贮运、加工、包装、营销等环节开展相应的技术攻关,以新产品、特色产品、精深加工产品保持品牌的生机和活力。广泛运用生物工程技术、现代先进种养技术、加工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品牌产品,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四)培育、引进具有创建品牌能力的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林产品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是发展林业产业化经营、创建更多品牌的重要途径。从全国拥有强势地位林产品品牌企业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看,做大品牌必须靠大企业和龙头企业的拉动。 当前,我县林业产业化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具备实力的龙头企业。解决这一问题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大力培育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落实国家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依托特色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当地从事特色林产品加工、销售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着力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进入林业领域,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龙头企业集团,营造一批能够保障林业发展和林农利益的新型法人主体,建立新型的利益机制,既让林农得到实惠,又兼顾企业利益,使企业和各种中介组织及林农优势互补,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实现多赢格局。 (五)建立完善品牌开发、保护和管理机制 1、搞好林产品商标注册。推进林产品商标注册是林产品品牌建设的基础环节,是依法保护林产品品牌的有力武器。要增强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林农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林产品商标注册。要特别重视特色林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防止被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当前,有关部门要切实帮助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在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现有的林产品及时开展普查梳理,对产量大、品质优、市场前景好的林产品,一旦条件成熟立即进行商标注册。 2、以政府为主申请地理标志,建立特色林产品原产地保护制度。地理标志是使林农快速受益的便捷手段。一些具有浓厚地域特点的林副土特产品已自然形成了品牌效益,成为几乎没有开发成本的“地理标志”资源。我县地处西部地区,由于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地域显著性,品质独特的林副产品种类繁多,利用地理标志促进林民增收大有作为。但长期以来,受传统生产和经营方式的影响,品牌意识淡薄,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十分薄弱,一些已经在民间具有较好口碑的特色产品,并没有成为当地无形资产加以保护和巩固。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特色林产品区域划定、原产地命名、品牌标注等工作,实行依法保护。 3、积极发挥政府的协调和市场监管作用。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散性,给林业品牌的开发、培育、管理和使用,以及在运作机制上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分散的林农作为市场主体在直接面对市场时,很容易受眼前利益驱动而出现不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因此,要积极探索和构建政府、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林农“四位一体”的林产品品牌开发管理运行机制,必须强化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力,做好企业、中介组织和林农三者之间的衔接工作,充分协调三者在创品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加大对林产品品牌的保护力度,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 (六)建立灵活多样的品牌林产品流通渠道 林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与工业品不一样,它的产销两端都是分散的千家万户,因此,建立起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大生产、大流通”格局,对林产品品牌营销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专业化市场,集中销售品牌林产品。建立产地品牌林产品专业销售市场,是加强品牌营销的重要举措。政府必须加强具有地方或区域特色的林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直接为品牌林产品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方便品牌林产品销售,降低品牌林产品经营成本。以品牌产品促进名牌市场,形成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 2、加强电子商务营销,拓展林产品市场空间。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是扩大品牌林产品交易额和知名度,拓展林产品市场空间的又一重要手段。政府应当帮助品牌林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设立品牌林产品网站,在相关林业网站上发布林产品的信息。组织开展网上参展、网上洽谈、网上支付、网上防伪信息查询等活动,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品牌的可信度。 3、建立灵活多样、广泛的流通网点。(1)与超市、学校、企业、机关、宾馆饭店等建立直销关系,为塑造提升品牌形象打下基础。(2)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 4、积极参与各种营销活动。各种农博会、展销会、商贸洽谈会,是提高林产品知名度、搞活营销的有效途径。通过产品丰富的外观展示和内在品质介绍,扩大产品在市场营销及招商引资活动中的影响力。政府、企业及林农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积极主动地组织当地优质林产品参与各种营销活动,推介产品,打造品牌。(本文作者为:旬阳县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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