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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执法窗口单位管理。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公示。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重点审批项目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征占用林地面积较大、补偿数额较高和木材经营加工厂等审核、审批、申报项目,坚持实行相关股室审查把关,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执法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不以任何手段和名义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物,不接受与执行公务有关的馈赠和宴请。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积极搞好项目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为县上重点项目和对县域经济有推动作用的项目搞好征占用林地的调查设计、申报文件制作、设计初审、上报审批等服务工作,推动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五、坚持廉政勤政。严格遵守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及有悖于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署名举报的案件,经核实,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监督举报电话:0915-7202390
旬 阳 县 林 业 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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